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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Law Offices of Paul P. Cheng</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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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Article on EB-5</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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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2 Aug 2011 18:20:35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Chinese Article]]></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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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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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src="http://www.paulchenglaw.com/wp-content/uploads/ZhongGuoDailyNewsShort-072911B6.jpg" width="560"><br />
<span id="more-5150"></span><br />
<img src="http://www.paulchenglaw.com/wp-content/uploads/ZhongGuoDailyNewsEdit-072911B6.jpg" width="56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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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Article on How To File a Lawsuit</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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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7 Jul 2011 19:40:43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Chinese Article]]></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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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head><strong>打官司的秘訣!鄭律師教您被告時的應對方法!</strong></head>

<body>
當一個人被告的時候,時間是打官司的關鍵點. 以下我們就來談談打官司的秘訣:

<ol>
	<li><strong>把自己所需要的文件整理好，以減少律師費</strong>我曾經遇到非常沒有經驗的律師,在我要求他們提出與案件相關的文件時,對方律師不是沒有我們所要求的文件,就是提出完全不對的文件.每一位客戶都必須了解自己需要準備的文件. 另外, 為了避免提供錯誤的文件,清楚了解律師需要的文件是很重要的.如果您把所有的文件丟給律師處理,他們需要一一檢查每一份資料與案件的關聯性,這樣只會增加更多的律師費用.為了減少律師費用, 以下有個方法提供給您參考.<br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打官司的秘訣!鄭律師教您被告時的應對方法!</strong> 當一個人被告的時候,時間是打官司的關鍵點. 以下我們就來談談打官司的秘訣:</p>
<ol style="margin-right: 100px;">
<li><strong>把自己所需要的文件整理好，以減少律師費</strong><br />
  我曾經遇到非常沒有經驗的律師,在我要求他們提出與案件相關的文件時,對方律師不是沒有我們所要求的文件,就是提出完全不對的文件.每一位客戶都必須了解自己需要準備的文件. 另外, 為了避免提供錯誤的文件,清楚了解律師需要的文件是很重要的.如果您把所有的文件丟給律師處理,他們需要一一檢查每一份資料與案件的關聯性,這樣只會增加更多的律師費用.為了減少律師費用, 以下有個方法提供給您參考.<br />
    <span id="more-303"></span><br />
    <strong> 解決方案</strong>: 蒐集所有資料,用Excel把檔案分成五大類. 一.編號 二. 日期 三. 檔案名稱 四. 檔案大綱 五.與案子的關聯性. 以下是範例.</p>
<table cellpadding="5" border="1">
<tbody>
<tr>
<td>編號</td>
<td>日期</td>
<td>檔案名稱</td>
<td>檔案大綱</td>
<td>檔案和案子關聯</td>
</tr>
<tr>
<td>1</td>
<td>03/04/06</td>
<td>給員工的信</td>
<td>提醒員工上班不可用網路</td>
<td>證明本公司有給予事前警告</td>
</tr>
</tbody>
</table>
</li>
<li>遺失文件=敗訴: 每一份文件的重要性都足以影響案件的勝敗.審理一個案件通常都需要許多不同的文件來證明. 這些重要文件經常就在移交不同部門的過程中遺失.像是律師與客戶之間甚至是事務所和法院之間,重要文件經常就再這樣一來一往的過程中遺失.這樣的情況極有可能會導致敗訴. <strong> 解決方法</strong>: 試著將所有資料掃瞄存檔,再把掃描的檔案寄給律師. 我之所以會建議掃描是因為您可以把您的檔案存在隨身碟裡,這樣不僅節省空間也可以隨時帶在身邊. 您不需要擔心您的原稿不見,也不用擔心律師把資料弄丟. 作為一位好客戶,您必須讓您的律師知道您隨時都有備份可以給他們, 當他們需要資料時也可以全力配合與支持.</li>
<li>及早做準備: 律師也是人, 當律師被問到不確定的問題時,也會因為害怕而撒謊,迴避必須馬上回答的問題. 有許多客戶在打電話給律師諮詢法律問題的時候,經常會期望律師可以直接透過電話,在五分鐘之內回答所有的問題,或是直接告訴他們勝訴的可能性.舉例來說, 一個嚴重頭痛的人不會直接問醫生他需不需要開刀?因為多數的人覺得醫學遠比法律問題來的複雜!所以自然的就會期待透過電話得到所有的答案 ,如果律師拒絕在電話裡回答問題,多數的人會怪罪律師, 這是非常錯誤的想法. <strong> 解決方法</strong>: 拿三張紙. 第一張紙寫下案件事實. 第二張紙寫下您的要求.最後一張紙寫下對方可能採取的應變措施. 舉例來說,如果一對夫妻想要爭取小孩的扶養權. 第一頁可以寫下婚姻的問題所在. 第二頁則寫下您的請求 (例如:您想要子女的扶養權,或是要求對方接受心理治療等等). 最後一頁您可以寫下對方可能會有的反應和答辯 (例如對方可能會說他已經是小孩生活中的一部份而不願意放棄監護權)完成以上三點,我相信現在您已經做好打官司的充分準備!現在您可以傳真, EMAIL,或是寄郵件給您的律師. 您的律師可能會有三種反應,一. 沒有回應 這樣的情況很好!因為您也不希望您的案子馬上就被回絕. 二.律師可能會推薦更有經驗的律師來處理您的案子. 三. 您的律師會開始蒐集相關資料,再給予您回應. <strong> 結論</strong>: 勝訴的關鍵是詳盡的組織以及充分的準備. 現在就開始著手進行,或是付律師費來請律師幫您解決問題. 讓我們一起打贏一場漂亮的官司吧!</li>
</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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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Article on Premarital Agreement</title>
		<link>http://www.paulchenglaw.com/article-on-premarital-agreement/</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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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7 Jul 2011 19:27:27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Chinese Article]]></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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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head><strong>婚前協議書，讓你的婚姻更有保障</strong><head>
<body><p><strong>簡介></strong>:</p>

<p>婚前協議書已經越來越普遍。 一開始只有結過婚的人會想到婚前協議書，現在越來越多人在婚前就意識到婚前協議書的重要性。</p>
<p></strong>問題</strong>：鄭律師您好，我正在辦理離婚。婚前我請律師幫我寫了一份婚前協議書，我的丈夫也簽署了。現在律師卻告訴我這份婚前協議書可能會被法官判決無效，因為我老公說，他要是知道我那麼富有，他是不可能在婚前簽署那份協議書的。我不明白，這份協議書是我花錢請律師寫的，我老公也是在自願的情況下簽字的。他和我的秘書有外遇，現在又想騙光我的錢，我該怎麼辦呢? Cindy- San Marino<p>]]></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head><strong>婚前協議書，讓你的婚姻更有保障</strong><head><br />
<body>
<p><strong>簡介></strong>:</p>
<p>婚前協議書已經越來越普遍。 一開始只有結過婚的人會想到婚前協議書，現在越來越多人在婚前就意識到婚前協議書的重要性。</p>
<p></strong>問題</strong>：鄭律師您好，我正在辦理離婚。婚前我請律師幫我寫了一份婚前協議書，我的丈夫也簽署了。現在律師卻告訴我這份婚前協議書可能會被法官判決無效，因為我老公說，他要是知道我那麼富有，他是不可能在婚前簽署那份協議書的。我不明白，這份協議書是我花錢請律師寫的，我老公也是在自願的情況下簽字的。他和我的秘書有外遇，現在又想騙光我的錢，我該怎麼辦呢? Cindy- San Marino</p>
<p><span id="more-299"></span></p>
<p><strong>回答</strong>：Cindy 您好，謝謝您的咨詢。 基本上，婚前協議是一種兩人之間的約定。檢視的標準跟其他契約沒有什麼兩樣，唯一不同的是，婚前協議需要另外參考其他家庭法的相關規定。</p>
<p>婚前協議就像一種保險。沒有人在買汽車保險和人壽險之前是希望將來有一天可以用到它們。同樣的，婚前協議書並不是為了離婚所做的准備。然而，就像保險一樣，如果您在離婚的當下沒有婚前協議書，您可能要花上一大筆錢。如果雙方在沒有任何爭議的狀況下協議離婚，花費大約是在$3000-$4000左右。但如果在離婚前兩個人有許多爭執，花費就會提高很多。 我曾經遇過一些離婚的案件，花費和公司訴訟的案件一樣多。處理家庭法的律師是最有利可圖的律師。因為離婚案件的律師費用偏高，而且許多原本可以和解的案件都會因為當事人的情緒化而進入訴訟程序。
<p><strong>婚前協議有助於解決未來的爭議:</strong></p>
<p>婚前協議書可以保障雙方在未來發生紛爭的時候，以最少的金額解決問題。像我之前提到的， 婚前協議就像一種合約。因此，當雙方有爭議的時候，法庭會盡量依照婚前協議書的約定判決。 因此，很多問題都可以在進入訴訟程序前解決。 例如，配偶的贍養費問題就可以在婚前協議中先確定，法院會根據婚前協議中的約定下判決， 而不需要由法官自行裁決。<br />
法院對婚前協議書的支持婚</p>
<p>只要在不違反政府規定的前提下(沒有任何欺騙，脅迫，及不正當手段），夫妻雙方應自由的訂定婚前協議書，婚前協議書有助於法官審理案件。</p>
<p>防止無效的婚前協議書</p>
<p>許多婚前協議書因為起草不佳而被法院判決無效。以下的建議是用來防止協議無效的情況發生：</p>
<ol>
<li>協議中不要訂下與孩子相的條款。例如，撫養權的問題等等，這樣的條款很容易被法官判決無效。</li>
<li> 雙方都應該有自己的代表律師。 當夫妻有一方在沒有代表律師的情況下 簽署了婚前協議，容易引起爭議，<br />
法官甚至會認為這樣的協議是不合理的。</li>
<li>在確定所有的婚前協議書後， 應額外給予對方30天的審核時間，雖然法律規定審核契約的時間是7天。<br />
但是如果您能給對方多一點時間，對方就很能說自己是在被脅迫的情況下簽署的。</li>
<li>將婚前協議翻譯成雙方都能理解的語言。</li>
<li>協議一定要清楚，不要含糊。婚前協議書的目的就是大家一個完整的資訊。如果你決定要花錢和時間來做婚前協議，<br />
那為什麼不把所有的內容都寫得清清楚楚呢？</li>
</ol>
<p>多數婚前協議書被判決無效都是因為相同的原因:<br />
多數婚前協議書被判決無效的理由都是因為本身的規定不合理，如果您能證實以下三點，婚前協議書即會被判決無效:</p>
<ol>
<li>一方未向另一方合理公平公開的坦承自己的經濟財物狀況。</li>
<li>一方並非自願或是明確以書面陳述他們願意放棄任何已公開的相關財物&#8226;&#8226;&#8226;&#8226;&#8226;或權利。</li>
<li>一方對於其他財物與經濟狀況沒有合理的認知。</li>
</ol>
<p><strong>結論</strong>：<br />
婚前協議書具有彈性而且非常實用。當離婚案件發生時，婚前協議書能保障您將錢花在合理的地方， 而不需要付上一大筆昂貴的律師費。找一個可靠且信譽良好的律師替您撰稿一份婚前協議書，將會大大改變您的訴訟結果</p>
<p></body></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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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Article on Wrongful Termination</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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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7 Jul 2011 19:20:03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Chinese Article]]></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paulchenglaw.com/?p=296</guid>
		<description><![CDATA[<head><strong>題目：非法解聘</strong></head>

<body><p><strong>介紹</strong>：每當一名雇員被解聘時，我們都應當考慮到一個問題：解聘是否合法？雇主與雇員的關系就如同是婚姻關系，雖然很容易形成，但想要結束卻并非易事。我們在過去都曾為雇主及雇員雙方辯護過。而在我看來，只要人們能夠多了解一些有關法律方面的內容，大部分的勞工糾紛都可以得到解決。以下是一些有關非法解聘的小咨詢。由于雇主雇員雙方都曾與我聯絡過，因此雙方信函均包括在內。</p>

<p><strong>問題：</strong>鄭先生—我是位于羅蘭崗的一名員工。我們每天工作都非常的辛苦。每天我們都飽受雇主的責罵。他說我很懶惰，并且都聼不懂我講的東西。（我來自中國，他來自香港）我們的工作環境非常糟糕，沒有窗子，我們整天都在流汗。我辭了職，因為我討厭我的工作環境。我申請了加州失業救濟，但被拒絕，原因是我辭了職。我想控告我的雇主。可以嗎？李先生—羅蘭崗</p>]]></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head><strong>題目：非法解聘</strong></head></p>
<p><body>
<p><strong>介紹</strong>：每當一名雇員被解聘時，我們都應當考慮到一個問題：解聘是否合法？雇主與雇員的關系就如同是婚姻關系，雖然很容易形成，但想要結束卻并非易事。我們在過去都曾為雇主及雇員雙方辯護過。而在我看來，只要人們能夠多了解一些有關法律方面的內容，大部分的勞工糾紛都可以得到解決。以下是一些有關非法解聘的小咨詢。由于雇主雇員雙方都曾與我聯絡過，因此雙方信函均包括在內。</p>
<p><strong>問題：</strong>鄭先生—我是位于羅蘭崗的一名員工。我們每天工作都非常的辛苦。每天我們都飽受雇主的責罵。他說我很懶惰，并且都聼不懂我講的東西。（我來自中國，他來自香港）我們的工作環境非常糟糕，沒有窗子，我們整天都在流汗。我辭了職，因為我討厭我的工作環境。我申請了加州失業救濟，但被拒絕，原因是我辭了職。我想控告我的雇主。可以嗎？李先生—羅蘭崗</p>
<p><span id="more-296"></span></p>
<p><strong>問題#2</strong>：鄭先生—我是一名雇主。我的雇員李先生給我看了他寫給你的信，所以我想我也應該寫一封信給你。李先生大多無法準時完成他的工作。他整天吸煙又愛講話。我早就想解雇他，但他自己先辭了職，我很高興。我對我的員工都很好。我每天都給他們提供食物。現在他說他想控告我。有可能嗎？Harry-圣馬力諾</p>
<p><strong>解答</strong>：各位，立案是很簡單的事。而大部分的雇主都會多多少少有一些違規。但是，最終案子的輸贏卻并非在我，而是由法官及陪審團成員決定。而我也只能為你們提供一個法律分析的基本框架。</p>
<p><em>随意终止的雇用關係</em>：在加州對于隨意終止的雇用關係有一個假設。就是說任何人都可以在任何情況下聘用或解聘任何人。除非是因爲非法原因。在加州有哪些被稱為是非法原因呢？主要有：種族，宗教，性別，身體殘障及性趨向。基本上，由于某種原因而歧視他人都可稱作非法。</p>
<p><em>針對“歧視”的總結</em>：在此案中，很明顯雇主及雇員都沒有感覺到有歧視的問題。</p>
<p><em>例外—違反公共政策的被迫自動辭職</em>：針對基本的歧視法律訴訟案有一個例外，就是一個叫做“違反公共政策的被迫自動辭職”的訴因。意思就是原告方必須證明其工作環境非常惡劣，以至于它違反了正常環境所需的要求。</p>
<p><em>要素</em>：對于此類訴因的要素雖不難被列出，但證明卻很難：
<ol>
<li>原告由被告雇用。領取現金的雇員可能不容易證明這一點。</li>
<li>雇員應證明其工作環境違反了公共政策</li>
<li>并且雇主在知情的情況下允許此類工作環境。</li>
<li>而且證明其工作環境非常之差，以至于任何人在原告方的角度都會做出辭職的選擇。</li>
<li>證明原告是因為工作環境差而辭職。</li>
<li>原告方有受損害。</li>
<li>并且不良的工作環境是導致原告方受損的主要原因。</li>
</ol>
<p><em>什么是違反公共政策？</em><br />
法院有明確規定&#34;當雇主解雇員工時必須是違反了公共政策的基本原則…。&#34;是什么意思？加州最高法院規定，如要證明違反了公共政策的基本原則，原告必須證明以下內容：
<ol>
<li>該政策必須被法律章程所認可。</li>
<li>該政策必須公眾化，要受益大眾，而并非只局限于個人。</li>
<li>該政策必須在員工離職時已被明確闡明。</li>
<li>該政策必須是基本的并且極其重要。</li>
</ol>
<p><em>僅是非法行為不能打贏官司</em>：法庭表示僅是非法行為不能足以贏取此類官司。而法官及陪審團所要詢問的則是其他人在同一處境將如何應對？如果對于他們來講，除了辭職別無他路的話，員工就可以勝訴。
<p><em>勝訴之后你會贏得什么？</em>如果員工獲勝，他們將得到以下：</p>
<ol>
<li>裁決后的欠款</li>
<li>應得的所有合理利益</li>
<li>應得的所有合理漲薪</li>
<li>員工未來如若繼續在該場所就職所花費的時間的價值</li>
<li>情感損失</li>
<li>律師費</li>
</ol>
<p><em>結論</em>：勞工糾紛案件通常對于雇主雇員雙方都不容易。但是，如果你能夠懂得法律，你就可以盡早了解到案件是否有勝訴的可能。</p>
<p></body></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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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Article on Trust</title>
		<link>http://www.paulchenglaw.com/article-on-trust/</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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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7 Jul 2011 19:18:33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Chinese Article]]></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paulchenglaw.com/?p=294</guid>
		<description><![CDATA[遺囑？ 還是信託?

簡介：信託最初創建的旨意是讓託信者適當地布署自己的遺產。 其實，信託的好處不僅如此。儘管許多人知道應當建立信託，但很少人懂得信託真正的意義。讀完以下的例子您便能很快地了解為什麼每個人都應當建立一個信託。
問：鄭律師，我 太太和我結婚已經15年。我們的事業相當成功，建立了三個家園也生了兩個寶貝。昨天，有人建議我們考慮辦一個信託，並告訴我們遺囑是不夠的。我挺訝異，我們已有一份遺囑，難道真的不夠嗎?  請您為我分析一下。Douglass -舊金山

答：Douglass，信託的重要性有以下幾點：一是避免遺產認證的麻煩。沒有信託的人在美國過世後，無論生前有無遺囑，留下的遺產會直接進入遺產認證。遺產認證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通常要一至幾年才能結束。遺產的分配是由法官判決，而且一旦裁決就不容易改變。這對一些需要有具體分配的家庭來說，並非一件好事。舉例來說，法官可以分配兩間房子給一個孩子，而另一個孩子只給一間，無論您是否想要公平地分配房子。而且，遺產認證是公開的。這表示全世界都可以查到所有關於您遺產的記錄。多數人不會想讓全世界知道他們有多少遺產，但這是法律的明文規定。
另一個重點是降低律師費。遺產認證費通常是總遺產的百分之5。所以，如果一個人有50萬元的遺產，遺產認證的律師費約為2萬5千元。相對的，設立信託的律師費只要2千至4千元。第三個個重點在於遺產稅的減免。今年每人基本上享有2百萬的遺產稅減免，到2009年將提高至3百50萬元。由於夫妻是一體的，如果沒有信託，夫妻的遺產就只能得到一個遺產稅的減免，這個差距今年是2百萬，明年就高達三百50萬。例如，一對已設立信託的夫妻在2009年死亡，如果他們擁有的遺產價值在7百萬內，便沒有遺產稅。相反的，在沒有信託的情況下，同樣一對夫妻擁只要擁有超過3百50萬的遺產，就得付將近45% 的遺產稅。
一個良好的信託計劃不只可以恰當地控制死後產權的分配，更能在您萬一發生意外喪失自主能力時幫助您。我們的信託計劃裏包括病危無法照顧自己時，讓律師有權讓您指定的代理人來照顧您的身體和財政。我可以告訴您一個實例。一位年輕的小姐在她丈夫 出事後進入醫院並處於昏迷狀態的時候來找我們。她因為沒有任何信託也沒有授權的律師，無法取得她丈夫銀行裏的錢來照顧家人，也無法替他的健康作任何決定。我們花了數個月為她出庭爭取代理權。等到我們終於為她取得代理權，丈夫不幸過逝，遺產便落入漫長的遺產認證手續，無法馬上取得。如果這對年輕的夫妻及早作準備找稱職的律師設立一個信託及律師執行權，這一切的麻煩就可以避免。
許多人並沒有意識到美國不同於其他國家，即使有遺囑的設立，您的遺產仍然需要透過遺產認證的手續。我認為，不管財產的多少，每個人都必須考慮信託的建立。它不僅在您死後保護您的遺產，並且在您發生意外時可以確保你和你的家人權益，祝您好運，Douglass。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head><strong>遺囑？ 還是信託?</strong></head><br />
<body>
<p><strong>簡介</strong>：信託最初創建的旨意是讓託信者適當地布署自己的遺產。 其實，信託的好處不僅如此。儘管許多人知道應當建立信託，但很少人懂得信託真正的意義。讀完以下的例子您便能很快地了解為什麼每個人都應當建立一個信託。
<p><strong>問</strong>：鄭律師，我 太太和我結婚已經15年。我們的事業相當成功，建立了三個家園也生了兩個寶貝。昨天，有人建議我們考慮辦一個信託，並告訴我們遺囑是不夠的。我挺訝異，我們已有一份遺囑，難道真的不夠嗎?  請您為我分析一下。Douglass -舊金山</p>
<p><span id="more-294"></span></p>
<p><strong>答：Douglass</strong>，信託的重要性有以下幾點：一是避免遺產認證的麻煩。沒有信託的人在美國過世後，無論生前有無遺囑，留下的遺產會直接進入遺產認證。遺產認證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通常要一至幾年才能結束。遺產的分配是由法官判決，而且一旦裁決就不容易改變。這對一些需要有具體分配的家庭來說，並非一件好事。舉例來說，法官可以分配兩間房子給一個孩子，而另一個孩子只給一間，無論您是否想要公平地分配房子。而且，遺產認證是公開的。這表示全世界都可以查到所有關於您遺產的記錄。多數人不會想讓全世界知道他們有多少遺產，但這是法律的明文規定。</strong></p>
<p>另一個重點是降低律師費。遺產認證費通常是總遺產的百分之5。所以，如果一個人有50萬元的遺產，遺產認證的律師費約為2萬5千元。相對的，設立信託的律師費只要2千至4千元。第三個個重點在於遺產稅的減免。今年每人基本上享有2百萬的遺產稅減免，到2009年將提高至3百50萬元。由於夫妻是一體的，如果沒有信託，夫妻的遺產就只能得到一個遺產稅的減免，這個差距今年是2百萬，明年就高達三百50萬。例如，一對已設立信託的夫妻在2009年死亡，如果他們擁有的遺產價值在7百萬內，便沒有遺產稅。相反的，在沒有信託的情況下，同樣一對夫妻擁只要擁有超過3百50萬的遺產，就得付將近45% 的遺產稅。<br />
一個良好的信託計劃不只可以恰當地控制死後產權的分配，更能在您萬一發生意外喪失自主能力時幫助您。我們的信託計劃裏包括病危無法照顧自己時，讓律師有權讓您指定的代理人來照顧您的身體和財政。我可以告訴您一個實例。一位年輕的小姐在她丈夫 出事後進入醫院並處於昏迷狀態的時候來找我們。她因為沒有任何信託也沒有授權的律師，無法取得她丈夫銀行裏的錢來照顧家人，也無法替他的健康作任何決定。我們花了數個月為她出庭爭取代理權。等到我們終於為她取得代理權，丈夫不幸過逝，遺產便落入漫長的遺產認證手續，無法馬上取得。如果這對年輕的夫妻及早作準備找稱職的律師設立一個信託及律師執行權，這一切的麻煩就可以避免。</p>
<p>許多人並沒有意識到美國不同於其他國家，即使有遺囑的設立，您的遺產仍然需要透過遺產認證的手續。我認為，不管財產的多少，每個人都必須考慮信託的建立。它不僅在您死後保護您的遺產，並且在您發生意外時可以確保你和你的家人權益，祝您好運，Douglas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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